近日,湖北汽车工业学院、湖北医药学院、汉江师范学院相继发布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,同时,竹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,事业编制岗位名额共308人。
湖北汽车工业学院:90名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

二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与方式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,学校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,岗位计划招满为止。
2.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,网络报名通过指定邮箱qyrsc@163.com进行报名;现场报名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行政楼人事处。
3.报名材料:
①个人近期简历,内容包含:个人基本情况、教育经历、工作经历、科研成果、个人荣誉等信息;
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;国(境)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);④各类荣誉证书等。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。
(二)资格审查
1.关于相关时间节点:年龄从1月1日起算,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,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其他以此类推。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《岗位表》。毕业证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,国(境)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证书;报名所需其他证件资料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。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,可适当延长。对到期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,取消应聘资格。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信息填写不真实、不完整或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三、考核
本次人才引进免笔试,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考核。人才引进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,各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小组,负责本单位人才引进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经用人部门资格初审确定拟考核人员后组织考核,采取试讲、操作、面谈、业务考察等相结合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教学科研能力、职业规划、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。考核满分100分,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,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,方能进入下一环节。考核具体形式及所占总成绩的比例、时间、地点等另行通知。
学校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、师德师风、学术水平、面试(试讲)情况及拟进入学科、团队、研究领域等,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,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。
四、体检、心理测试与考察
依据考核结果,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,确定进入体检(含心理测试)及考察人选。
(一)体检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、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。需要进行复检的,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。
(二)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,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规定组织实施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,心理测试免费。
(三)体检、心理测试合格的,由二级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。考察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任人唯贤,采取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审核档案、书面函调、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,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。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。
(四)考生自愿放弃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,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。
五、公示及备案
(一)体检(含心理测试)及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(http://www.huat.edu.cn)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
(二)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,由学校调查核实。
(三)公示无异议的,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,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。
(四)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,不予办理聘用备案。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申请备案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。
六、聘用
(一)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,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,签订聘用合同,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,实行岗位管理,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(二)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,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,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。
政策咨询电话:0719-8238209
监督举报电话:0719-8230703
湖北医药学院:55名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

二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与方式
1.报名时间: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,岗位计划招满为止。
2.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的方式,现场报名地点: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(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16楼);网上报名电子邮箱:hbmursc@163.com。联系人:马老师、朱老师,联系电话:0719-8875316。
(二)资格审查
关于相关时间节点:年龄按周岁计算,从1月1日起算,如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,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其他以此类推。科研成果突出(达到《湖北医药学院科技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》相关条件,即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博士科研项目或论文或成果奖励需达到B类及以上)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,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;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家级人才的,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;毕业证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材料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。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,可以适当延长。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,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,取消应聘资格。
三、考核
校内各用人单位采取试讲、面谈、业务考察等方式,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,重点测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、学习工作经历、科研成果、教学科研能力、职业规划等,形成引进或不引进的考核意见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,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。
四、体检、心理测试与考察
依据考核结果,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,确定进入体检(含心理测试)及考察人选。考生自愿放弃、体检、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,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、心理测试或考察人员。
五、公示及备案
(一)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,在湖北医药学院官网(http://rsb.hbmu.edu.cn)人事处专栏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,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。
(二)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,不予办理聘用备案。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申请备案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。
六、聘用
(一)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,通知新聘人员报到,签订聘用合同,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,实行岗位管理,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(二)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,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,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。
政策咨询电话:0719-8875316
监督举报电话:0719-8891077
汉江师范学院:120名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

二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与方式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8时止。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由学校各用人单位(部门)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,岗位计划招满为止。
2.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,联系电话:0719-8846018。
(二)资格审查
1.关于相关时间节点: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,从1月1日起算,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,即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其他以此类推。
毕业证、学位证,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认证证书,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,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。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,可以适当延长。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,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,取消应聘资格。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信息填写不真实、不完整或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三、考核
人才引进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。用人单位采取试讲、面谈、业务考察等方式,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,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科研能力、学术水平、发展潜力等,形成引进意见。经学校研究审议后,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检、心理测试与考察
(一)依据考核结果,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,确定进入体检、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。
(二)体检须在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,具体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、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执行,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进行。
(三)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分党委负责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,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。
(四)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、心理测试、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。
五、公示及备案
(一)体检、心理测试、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(https://www.hjnu.edu.cn/)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(二)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,由学校调查核实。
(三)公示无异议的,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,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。
(四)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,不予办理聘用备案。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申请备案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。
六、聘用
(一)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,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,签订聘用合同,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,实行岗位管理,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(二)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政策咨询电话:0719—8846018
监督举报电话:0719—8846011
编辑:万林